入世篇给世界一份宽怀
人生百年,匆匆一回。谁主沉浮,本无所谓。德厚流芳,精神千秋。走一回人生,不要希求改变什么。佛教徒留给这个世界的不会是诅咒,不会是怨恨,不会是烦恼;佛教徒留给这个世界的只有慈悲、欢喜、祝福和平安。
——延参法师谈“宽怀人生”
镜子看上去很平,但在高倍放大镜下,就成了凹凸不平的山峦;肉眼看上去很干净的东西,拿到显微镜下,满目都是细菌。试想,如果我们“戴”着放大镜、显微镜生活,恐怕连饭都不敢吃了。再用放大镜去看别人的毛病,恐怕许多人都会被看成罪不可恕、无可救药。
“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”,做人不能太较真。想要活得潇洒、快乐,就一定要该宽怀时且宽怀。
人至察则无徒,对别人不要太较真
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与人相处就要互相谅解,经常以“难得糊涂”自勉,求大同,存小异,有肚量,能容人,这样的你会有许多朋友,且左右逢源,诸事遂愿;相反,“明察秋毫”,眼里揉不进半粒沙子,过分挑剔,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论个是非曲直,你容不得别人,别人也会远远地躲着你。最后,你只能关起门来“称孤道寡”,成为使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人。
1.别逼着对方认错,别直率地说“你错了”
如果你肯定别人错了,而且直率地指出其错误,结果会如何呢?不论你用什么方法,一个眼神,一种声调,一个手势,明显地告诉别人他错了,你以为他会同意你吗?绝对不会!因为你的行为直接打击了他的判断力和自尊心。
你直率的纠错只会招致他的反击,即使你搬出所有柏拉图或康德式的逻辑,也改变不了他的意见。因为他若认错,等于是在承认:“你比我更聪明。”
有位年轻的律师,在纽约最高法院参加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,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。在辩论中,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他说:“海事法追诉的期限是6年,对吗?”
这位律师蓦然停住,看了法官半天,然后直率地说:“法官先生,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。”
“庭内顿时安静了下来,”他后来讲述他当时的感受时说,“气温似乎一下子降到了冰点。我是对的,法官是错的,我也据实告诉了他,但那样就使他变得友善了吗?没有。我仍然相信法律站在我这一边。我知道我讲得比过去精彩,但我没有尊重他的感情,用讨论的方式据理说明我的观点,而是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、学识丰富的人错了,从而引起了本可避免的争端和误会。”
人们可以很轻松地向自己承认错误,却很难接受别人的指责。而如果对方处理的方法很适合,而且友善可亲,我们也会对别人承认,甚至为自己的坦白直率而自豪;但如果有人直截了当、盛气凌人地指着我们的鼻子说:“你错了!”我们又是什么感觉呢?
所以,不要在对错上较真,尤其不要逼对方承认他错了。
富兰克林在年轻时候有好争辩的习惯,一位教友会的老朋友把他叫到一旁,尖刻地训斥了他一顿:“你真是无可救药。你已经打击了每一位和你意见不同的人。你的意见变得太珍贵了,没有人承受得起。你的朋友发觉,如果你在场,他们会很不自在。你知道得太多了,没有人再能教你什么,也没有人打算告诉你些什么,因为那样会吃力不讨好,还会弄得很不愉快。因此,你不能再吸收新知识了,但你的旧知识又很有限。”
富兰克林接受了那次教训。他领悟到自己的确是那样的,也发觉他正面临失败和社交悲剧的命运。于是,他下决心改掉了傲慢、粗野的习惯。
“我立下了一条规矩,”富兰克林说,“绝不准自己太武断。我甚至不准自己在文字或语言上有太肯定的意见表达,比如‘当然’、‘无疑’等,而改用‘我想’、‘我假设’、‘我想象一件事该这样或那样’,或‘目前,我看来是如此’。当别人陈述一件事而我不以为然时,我绝不立刻驳斥他或立即指正他的错误。我会在回答的时候,表示在某些条件和情况下,他的意见没有错,但在目前这件事上,似乎会稍有不同。我很快就体会到了我这种改后态度的收获:凡是我参与的谈话,气氛都融洽得多。我以谦虚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意见,不但容易被接受,更减少了一些冲突。我发现自己有错时,不会遇到什么难堪的场面;而我自己碰巧是对的时候,更能使对方不固执己见而赞同我。
“我最初采用这种方法时,确实和我的本性相冲突,但久而久之就逐渐习惯了。也许50年来,没有人听我讲过什么太武断的话,这是我提交新法案或修改旧条文能得到同胞的重视,而且在成为民众协会的一员后具有相当影响力的重要原因。我不善辞令,更谈不上雄辩,遣词用字也很迟疑,还会说错话,但一般说来,我的意见还是会得到广泛的支持。”
针对这一点,卡耐基先生也有同样的感受。
有一次,卡耐基的朋友彼得请一位室内设计师为自己的卧室布置一些窗帘。等账单送来,他大吃一惊。过了几天,一位朋友来看彼得,他看到那些窗帘,便随口问了一下价钱。得知价格后,这位朋友面有怒色地说:“什么?太过份了,我看他占了你的便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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